民进中央:“二孩”时代,幼教人才培养迫在眉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吕巍)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备受关注。近年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资源配置面临新的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前教育既要扩大资源供给,又要提高质量,这就对幼儿园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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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如何尽快补充当前合格师资短缺问题,并使更多优秀人才愿意从事幼教工作,如何使已有的、新进的教师能安心、敬业,留得住,从而有效破解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制约瓶颈?本次两会上,民进中央用一件提案给出了他们的答案。

  扩规模满足大缺口

  教育部《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有249.88万人,专任教师225.9万人,师幼比约为1:17。按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全园教职工与幼儿全日制比例应为1:5—1:7,目前状况与上述规定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另据有关研究显示,“全面二孩”政策将从2019年起对学前教育产生影响,学前教育在园幼儿规模将迅速扩张,并在2021年达到最大规模。因此,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幼儿园教师缺口必将进一步扩大。

  对此,民进中央表示,国家应在招生、培养、职业待遇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如政府购买、减免学费,提供奖助学金、优惠贷款,学费返还等,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生源和培养环境,吸引和激励优秀生源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同时,加大入学后的政策宣传,鼓励各类其他专业的高校学生通过二次选拔转到学前教育专业,或辅修学前教育专业作为第二学位,经过专业培养后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也可以采取“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等对口支援服务模式,由当地教育部门在本地挑选有志从事学前教育的优秀学生送到培养院校专门培养,毕业后回到生源地区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提待遇解决流动性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幼儿园教师地位偏低,工资和待遇水平不高,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缺乏保障,很多非教办园教师和农村教师的医疗与养老保险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解决。同时,幼儿园大量无编制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职称晋升、培训发展等权益,极大损害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各地编制名额紧缺,招考条件苛刻,致使广大教师进入体制内的通道不畅,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许多优秀的中学生不愿意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教事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工作多年的教师因为争取不到编制而改做他行,极大影响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与质量提高。

  “必须下决心从源头抓起,依法切实落实幼儿园教师应有的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吸引力。”民进中央表示,应强调依法切实保障幼儿教师享有和中小学教师同等的身份和地位,保障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拥有同等的工资待遇,同等的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打破编制界限,坚持同工同酬。同时,还应保障幼儿园教师享有依法应享受的各种津贴补、晋升和奖励等权利。

  增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由于我国幼儿园教师需求量较大,近几年来,在学前教师培养中,许多非师范类院校积极参与开设学前教育专业,一些不从事幼师培养的院校在条件并不具备的情况下也纷纷开设了学前教育专业。很多院校在专业失范的状态下无规则发展,难以培养出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是幼儿园教师队伍质量建设中的重大隐患。更有相当一部分未受过专业训练、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因为机构监管不力、师资紧缺被聘入队伍,他们缺少基本的专业理念,大多素质较低,无法保障儿童健康发展。

  民进中央认为,应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将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全部纳入培训体系,扩大培训的普惠面、系统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广大幼儿园教师提供长效、持续的专业发展机会。同时,抓紧研究建立幼儿园教师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准入与培养培训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监管,并根据对机构的科学评估,加强分类指导,以确保培训质量。研究建立全国幼儿园教师培训评估标准和监测机制,追踪培训对教师专业素质发展的作用与效果,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以评估结果导引教师培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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