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离职被索赔51万:地方院校靠“天价离职费”能留住人吗

  据报道,近日,山西忻州师范学院一博士因离职问题被学校告上法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离职赔偿金的数额。在博士看来,自己需要支付的离职赔偿金额应该是84612元,这和校方要求的51万元补偿费相距甚远。这一劳动争议纠纷案,将于5月20日开庭审理。

  对于劳动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院审理,依法依规解决。但除此之外,新闻中这一争议纠纷,也折射出了部分地方本科院校“留住人才”的困境。

当事人与忻州师范学院签订的《协议书》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地方本科院校十分重视申请硕士点的工作,进而也就特别重视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就这起劳动争议纠纷而言,报道中提到,涉事学院“计划在2022年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目前博士生缺口为180人,对博士非常珍视”。通常来说,学校是通过招聘有博士学位的新教师,以及要求(或者主动送)原有的教师在职读博士来实现这一办学目标。为了让送出去读博士的教师,在完成博士学业后留下来,学校采用的办法就是如要离开,就得赔偿高额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学校在教师在职读博期间继续给教师发工资,甚至报销学费,而教师在完成学业后违约,学校能主张的赔偿费用,也只能是具体支出的成本费用,而不能再进行惩罚性赔偿。即便双方签有协议,读博期间学校缺少在岗员工,对教学工作也造成影响,但由于与上位法不一致,法院在审理时也难以支持学校。

  客观而言,不排除部分教师把学校作为“跳板”,个人完成职场初期的积累,有更强竞争力后,就选择离开。但教师离职,更主要的因素还是想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空间。因此,地方本科院校要留住人才,不能寄望设置高额赔偿金,而应该真正做到以“事业留人”,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为人才提供事业发展的舞台与空间。

忻州师范学院 澎湃新闻网

  从办学定位看,我国的绝大多数地方本科院校,应该以职业教育为办学定位,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2014年,我国出台了推进600所地方本科院校转型职业教育的战略,但是,真正愿意转型的地方本科院校并不多。这种不安于定位,一味追求“高大上”的办学,其实令很多教师不满。要求教师提升学历层次,主要目的也是让“教师有博士学历的比例”这一数据好看而已。

  地方本科院校的处境,相对处于竞争劣势。如果地方本科院校参照“名校”办学模式办学,如申请硕士点、博士点,要求教师撰写、发表论文等,那么,也许会一直无法走出名校“阴影”,办出自己的特色来。

  留住人才,让在校教师感觉有奔头,地方本科院校必须坚持自身的办学定位,在自身定位上办出特色和高水平,设置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也只有如此,才能让我国高等教育有合理的结构,形成良性发展的高等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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